
2016-03-30 11:44
雨果網從外媒近日的報道中了解到,據歐盟委員會稱,38%的網絡零售商都設置“區域限制”,拒絕所有境外訂單。
設限的主要是“數字內容”產品
自2015年5月,歐盟就開始調查“區域限制”問題。這種設置可以讓消費者無法從其他歐盟成員國網購商品和數字內容。
調查涉及1400個公司,其中38%的網店(主要是鞋子、服裝、運動器材、消費電子產品和數字內容的賣家)都采用過各種形式的“區域限制”。“通常情況下,區域限制用于拒絕把商品發往國外,”歐盟委員會說,“其他方式還包括拒絕接受國外付款方式,一小部分限制國外用戶訪問網站。”
大多數情況下,是網店賣家選擇“區域限制”,但是也有12%的限制來自供應商。當產品是數字內容時,比如圖片、電子書和音樂,這一比例提高到了68%。
違反競爭條例?
“針對電商領域的調查結果讓我們確信,地域限制不僅經常用于防止歐洲消費者從其他歐盟國家購買商品和數字內容,一些地域限制還來自于供應商和經銷商合同中的限制條款,”主管競爭政策的歐盟委員Margrethe Vestager說。
這些做法是否合法,答案不能一概而論:“一個非主流公司決定不面向國際市場,這沒有違反任何競爭條款,” Vestager說。簡而言之,你不能強迫一個小網店進行跨境交易。
“對于合同中出現的地域限制條款,我們需要密切觀察是否有違背公平競爭規則的行為,換言之,這種行為可能妨礙到國內市場競爭,違反歐盟法規,需根據具體案例來判定。(編譯/雨果網 楊雪平)